圣诺医家肿瘤临床试验淋巴瘤临床试验

科瑞华/智康博药Sepantronium Bromide临床试验,Sepantronium Bromide治疗复发性/难治性c-Myc重排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HGBCL)的II期临床试验

2024-04-14 14:20:22214

  科瑞华/智康博药Sepantronium Bromide临床试验,Sepantronium Bromide治疗复发性/难治性c-Myc重排高级别B细胞淋巴瘤(HGBCL)的II期临床试验

  Sepantronium Bromide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确定SepB治疗c-Myc重排的复发性/难治性HGBCL的安全性和耐受性以及推荐II期剂量(RP2D)。

  次要目的

  通过客观缓解率(ORR)、缓解持续时间(DoR)、临床获益率、总生存期和无进展生存期评价SepB的临床活性。

  探索性目的

  1、确定SepB的暴露量及其与临床结局的相关性;

  2、评估生物标记物与SepB治疗后疗效之间的相关性;

  3、评估细胞遗传学数据与SepB治疗后疗效之间的相关性。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其他其他说明:安全性、耐受性、有效性

  试验分期:II期

  设计类型:单臂试验

  随机化:非随机化

  盲法:开放

  试验范围:国际多中心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70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在开始任何研究特定程序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2、签署知情同意时年龄18-70岁(包含界值),男女不限。

  3、经组织学确诊为c-Myc重排HGBCL(包括伯基特淋巴瘤)。C-Myc重排指荧光原位杂交(FISH)分析显示c-Myc易位,包括双重突变(DH)和三重突变(TH;伴侣基因为Bcl-2和/或Bcl-6)。a.需对活检组织进行中心分析。最好在入组前获得新鲜活检组织。如果无法获得新鲜组织,可提供存档组织。

  4、接受≥1线既往治疗后出现复发性或难治性疾病。复发:既往接受充分治疗达缓解后疾病进展;难治:既往经一线治疗后未获缓解,或治疗期间/充分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疾病进展。

  5、可测量病灶符合2014版Lugano评效标准的定义。

  6、ECOG体能状态评分≤1。

  7、患者必须或愿意且适合接受中心静脉通路装置置入。

  8、在未进行抗凝治疗的情况下可接受的凝血参数包括国际标准化比例(INR)≤1.5和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接受抗凝剂治疗的患者可能合格,但必须与医学监查员讨论。

  9、女性患者须符合以下标准:

    a.无生育能力,定义为:

      i.在筛选前已绝经(即,至少1年无月经)或;

      ii.证实已行绝育手术(筛选前至少1个月);

    b.如果有生育能力:

      i.同意在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研究治疗后3个月内不尝试妊娠;

      ii.在筛选时血清妊娠试验呈阴性,以及;

      iii.如果存在异性性行为,同意自筛选开始至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研究治疗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包括受试者伴侣);

    c.同意自筛选开始至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研究治疗后3个月内停止哺乳。

  10、除非证实不育,否则男性患者须自筛选开始至整个研究期间以及末次研究治疗后3个月内使用高效避孕方法。

  排除标准

  1、入组前<3个月内接受过同种异体移植(干细胞或骨髓移植)。

  2、既往接受过自体移植但移植后血细胞减少症未消退。

  3、≥2级急性或慢性GvHD仍持续(移植后)。

  4、已知CNS受累。

  5、平均QT/QTc间期>450msec。

  6、通过以下参数观察到基线访视时骨髓、肝脏和/或肾功能不足:

    a.采用CockcroftGault计算的肌酐清除率<60mL/min(附录3);

    b.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ANC)<1.0×109/L;

    c.血小板计数<75×109/L(淋巴瘤累及骨髓,血小板计数<50×109/L);血红蛋白<90g/L;

    d.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2.5×ULN;如果继发于淋巴瘤并累及肝脏,则>5×ULN;

    e.总胆红素>1.5×ULN(排除与溶血或Gilbert's综合征相关,或受累于淋巴瘤;如果受累于淋巴瘤:总胆红素>3.0×ULN)

  7、任何既往抗癌治疗引起的未恢复NCICTCAE(v5.0)≥2级毒性(2级外周神经毒性和任何级别脱发,或经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

  8、治疗开始前4周接受过放疗,单个区域(例如全脑或受累淋巴结部位)姑息性放疗除外。

  9、需要进行全身免疫抑制治疗,a.全身性类固醇剂量强的松>20mg/天或等剂量的类固醇剂量,除非入组前类固醇剂量已稳定至少4周

  10、既往接受过SepB治疗。

  11、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或核心抗体阳性且HBV-DNA阳性、丙型肝炎抗体阳性且HCV-DNA阳性。

  12、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血清反应阳性或活动性病毒感染。

  13、首次给药前30天或5个半衰期内(以较短者为准)接受过另一种研究药物或研究器械治疗。

  14、首次给药前2年内证实患有除HGBCL以外的其他恶性肿瘤,转移或死亡风险可忽略且预期治疗结局为根治的恶性肿瘤除外(如经过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接受过根治性治疗的局部前列腺癌以及接受过根治性手术治疗的导管原位癌)。

  15、患有研究者判断会影响研究参与或研究程序依从性的重大和/或无法控制的心脏、肾脏、肝脏或其他全身性疾病或重大心理疾病。

  16、不愿或不能遵守研究程序。

TAG标签:
再来一篇
上一篇:复创医药FCN-338临床试验,评价口服FCN-338治疗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小淋巴细胞性淋巴瘤(CLL/SLL)耐受性、药代动力学特征及初步抗肿瘤活性的I期临床试验 下一篇:海和药物HH2853临床试验,评价口服选择性EZH1/2抑制剂HH2853片治疗复发/难治性外周T细胞淋巴瘤中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b/II期临床试验
猜你喜欢
在线客服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