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诺医家肿瘤临床试验食道癌临床试验

博安生物LY01015临床试验,比较LY01015注射液与欧狄沃(纳武利尤单抗注射液)分别联合氟尿嘧啶和顺铂用于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I期临床试验

2024-09-23 17:57:26225

  博安生物LY01015临床试验,比较LY01015注射液与欧狄沃(纳武利尤单抗注射液)分别联合氟尿嘧啶和顺铂用于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有效性和安全性的III期临床试验

  LY01015临床试验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比较LY01015与欧狄沃®分别联合氟尿嘧啶和顺铂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客观缓解率(16周ORR)。

  次要目的

  1.比较LY01015与欧狄沃®分别联合氟尿嘧啶和顺铂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24周客观缓解率(ORR)、疾病控制率(DCR)、缓解持续时间(DOR)、无进展生存期(PFS)、16周与24周PFS率、总生存期(OS);

  2.比较LY01015与欧狄沃®分别联合氟尿嘧啶和顺铂治疗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

  探索性目的

  评价LY01015联合氟尿嘧啶和顺铂在晚期或转移性食管鳞癌患者中的药代动力学特征。

  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I期

  设计类型:平行分组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双盲

  试验范围:国内试验

  受试者信息

  年龄:18岁(最小年龄)至75岁(最大年龄)

  性别:男+女

  健康受试者:无

  出入排标准

  入选标准

  1、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2、年龄18~75周岁(含18和75周岁)的男性或女性。

  3、经组织病理学诊断为食管鳞状细胞癌者

  4、根据美国癌症联合委员会(AJCC)TNM分期系统(第八版),评估为不适合接受根治性治疗方法(如根治性放化疗和/或手术)的、既往未接受过针对进展期或转移性疾病的、以系统性抗癌治疗为主的晚期或转移性患者。

  5、必须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作为靶病灶

  6、PD-L1表达肿瘤比例评分(TPS)≥1%。

  7、东部肿瘤协作组体力状态评分(ECOG)为0~1分。

  8、预计生存时间≥6个月。

  9、筛选时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血常规:白细胞计数≥3.0x109/L,中性粒细胞绝对值≥1.5x109/L,血小板计数≥100x109/L,血红蛋白≥90g/L;

    ●肝功能:总胆红素≤1.5x正常值上限(ULN)。不存在肝转移受试者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3xULN,肝转移受试者ALT和AST≤5xULN;

    ●肾功能:血清肌酐≤1.5xULN或肌酐清除率≥50mL/min(Cockcroft-Gault公式)。

  10、育龄女性首次给药前7天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

  排除标准

  1、症状性脑转移、有脊髓压迫或脑膜转移史者。

  2、存在需要局部治疗或者研究者判断控制不良的体腔积液需要反复引流(胸水、腹水、心包积液等)者。

  3、签署知情同意前5年内已知患有其他恶性肿瘤者,但接受过治愈性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细胞癌和/或治愈性切除的原位癌者除外。

  4、签署知情同意时存在任何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有自身免疫病复发风险者。

  5、有间质性肺疾病、放射性肺炎、重度及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史者。

  6、有截瘫风险的骨转移者。

  7、经评估肿瘤明显侵袭食管或邻近器官,存在较高出血或瘘风险者。

  8、已知内镜下趋于完全梗阻需要介入治疗解除梗阻者,或者食管或气管腔内接受支架植入术且存在穿孔风险者。

  9、首次给药前既往治疗导致的相关毒性(脱发、疲劳、轻度贫血除外)未恢复到1级及以下(根据NCI-CTCAE5.0)。首次给药前1周内周围神经病变严重程度>1级(根据NCI-CTCAE5.0)。

  10、签署知情同意前6个月有下列不稳定系统疾病:包括但不限于不稳定性心绞痛、心肌梗死、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分级)≥II级、需要药物治疗的严重心律失常及脑血管意外(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及其他控制不佳的系统性疾病,如高血压(经治后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等。

  11、严重营养不良者,正在接受静脉营养治疗者。

  12、签署知情同意前1周内存在需要系统性抗细菌、抗真菌或抗病毒治疗的慢性及活动性感染者。

  13、病史或CT检查发现结核活动性感染,或筛选前1年内有结核活动性感染史者。

  14、既往接受过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者。

  15、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重大的手术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接受大手术,或者存在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等。

  16、既往接受过抗PD-1、抗PD-L1、抗PD-L2、抗CD137或抗CTLA-4抗体治疗,或任何其他以T细胞共刺激或检查点通路为特异性靶点的抗体或药物者。

  17、既往使用顺铂累积暴露剂量>300mg/m2,且顺铂末次治疗至随机入组时间≤12个月者。

  18、首次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针对局部病灶的姑息性治疗者。

  19、签署知情同意前14天内需要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每日强的松当量>10mg)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治疗者。

  20、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种过或计划接种活疫苗者。

  21、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细胞因子、输血及血液制品治疗者。

  22、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化疗、靶向治疗、免疫抑制剂、免疫刺激剂、生物制剂、以抗肿瘤为适应症的中草药/中成药及接受其它任何试验药物治疗或参加过其他干预性临床试验者。

  23、已知对研究方案所用治疗药物(包括辅料)或造影剂过敏或禁忌者。

  24、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检测阳性,且外周血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DNA)滴度检测≥1x103拷贝数/mL。

  25、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妊娠或哺乳的女性。

  26、研究者认为其他需要排除者,如严重的深静脉血栓、动脉栓塞、肝性脑病、Child-PughB级或更为严重肝硬化。其它急性或慢性疾病、精神疾病或实验室检测值异常将增加研究参与或研究药物给药的相关风险,或者干扰研究结果的解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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